伊莉討論區

標題: [2屁孩尬車飆速害3死 2人25萬交保限住居][蘋果日報][2018-10-12] [打印本頁]

作者: 南拳下雨天    時間: 2018-10-12 11:25 PM     標題: [2屁孩尬車飆速害3死 2人25萬交保限住居][蘋果日報][2018-10-12]

「這根本是砲彈飛車,太驚悚了!」昨下班尖峰時間,北市南京東路車水馬龍,2輛汽車在公車專用道競速狂飆,其中一輛車突然失控衝進騎樓,路旁2男1女遭瘋狂飛車輾壓式擊倒,其中2人還被捲入車底,肇事車撞得稀巴爛,車殼飛散,路旁傳來陣陣尖叫,一名路人只差2步險遭撞,不可置信地看著眼前一片混亂,3條人命不到幾秒就被奪走。無照開車失控撞死3人的的謝姓嫌犯,在今天凌晨製作完筆錄後,今天下午1時許謝嫌、被追逐前車黃姓男子依不確定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偵訊,另外幫黃及謝租車的趙姓男子(20歲)、呂姓男子(21歲)同樣被依不確定殺人罪函送,下午5時許,檢察官複訊後,謝姓主嫌以及黃男2人嫌疑重大,深夜10時許,黃男10萬元交保,謝男15萬交保,兩人都限制住居。

令人氣憤的是,造成這起3死悲劇的謝亞軒(21歲),早已有酒駕前科,本身沒有駕照,卻開著租來的黑色汽車,和黃姓友人(22歲)開車競速,結果撞死無辜3人,謝男僅受輕傷。事後謝亞軒更向警方表示,自己是隸屬於中山聯盟的,此話一出也讓警方大為震驚,擔心多年前氣焰囂張的中山聯盟是否又死灰復燃。

一名目擊者說,這2輛車之前就把南京東路的公車專用道當成賽車道,一路狂飆,接近敦化北路時,公車專用道窄縮,白色汽車為了閃躲公車亭,在車陣中勉強鑽到空檔,順利變換車道,謝男也想如法炮製,未料失控暴走。

但其實事發前,謝男是從修車廠場把車開走,離去前修車廠老闆還提醒謝男,車有問題,轉速超過2000時,煞車會煞不住,沒想到謝男不理會提醒,竟跟黃姓友人在大馬路上試車競速,進而造成3死悲劇。

昨天下午5時許,清潔公司老闆黃金章(66歲)和妻子許明珠(67歲)開著小貨車來收資源回收物,夫妻當時將車停在路旁、站在車後方整理物品,附近大樓保全員謝光明(64歲)趨前察看,3人講不到幾句話,車子就衝了過來,保全員被捲入車底,黃男被撞飛彈至人行道,許女則當場被撞倒。

警方說,謝男車子幾乎被撞爛,車殼散落一地,他則從駕駛座彈出來,在人行道打滾一圈後站了起來,看著混亂現場,一臉呆滯。在事發當下,騎樓另有1名女子、人行道也有2名女子,差幾步險遭池魚之殃,目睹混亂現場,臉色慘白,渾身不停發抖,直說:「與死神擦肩而過,太恐怖了!」

警方說,謝姓保全送國泰醫院,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謝男四肢變形骨折、嚴重氣血胸,急救半小時無效,約7時20分宣告不治,妻女接獲噩耗趕到醫院,痛哭說:「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黃男和妻子到院前也已無呼吸心跳,急救仍因傷重不治,肇事的謝男僅頭部、手腳輕微擦傷。

肇事的謝嫌第一時間否認飆車,辯稱是方向盤出了問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他確實和另一輛白色汽車競速,謝嫌低頭不語。警方晚間約談黃姓男子,發現他同樣沒有駕照,2人透過有駕照趙姓以及呂姓友人,向車行租了2輛車,沒想到會闖出大禍,由於本案情節重大,警方同樣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嫌,函送協助租車的趙和呂2人。另外為了釐清謝與黃是否有毒駕,也採集2人毛髮以及尿液檢體進行篩檢,結果將在幾日後出爐。

附近店家說,當時正好是下班時間,出事的南京東路和敦化北路都是主要幹道,車來車往,「居然還有人在這裡飆車!」附近住戶說,南京東路雙向各有4線道,中間2個車道是公車專用道,未設任何圍籬,在尖峰時段,其他車子都不會開進專用道,而肇事地點鄰近百貨、小巨蛋,「若在路口出事,死傷恐怕會更嚴重。」律師胡原龍表示,謝嫌在街頭競速飆車致人於死,已涉刑責7年以上至無期徒刑的公共危險罪嫌。

屁孩謝亞軒(21歲)昨和友人黃佑呈在北市南京東路無照開車競速,以時速近百公里車速狂飆,車輛卻失控衝進騎樓,造成當時正在人行道上做資源回收的一對黃姓夫婦,及正在巡邏的謝姓保全3人慘死,謝亞軒和黃佑呈今天下午1時與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殺人罪將2人聲押禁見,晚間10時左右諭知黃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男則15萬交保也是限制住居。(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他媽的我真的很想殺你們兩個耶你們到底活在世界上幹嘛的?




作者: CSIE98    時間: 2018-10-13 01:27 AM

這個根本就像鄭捷一樣隨機殺人了吧
難道不用死刑嗎 ?
作者: age0fempire3    時間: 2018-10-13 01:51 AM

可以直接死刑了
死刑錢在鞭刑五次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8-10-13 04:39 AM

目前在台灣,最吃虧的永遠是被害者和守法者
無奈政府官員只忙著鬥爭內耗
有錢有勢的還會被關注
一般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lovebobo520    時間: 2018-10-13 04:40 AM

我只看結果,不意外的話,罰金罰一罰再來關一陣子就友沒事情囉。
作者: peterlin606    時間: 2018-10-13 06:08 AM

為什麼他們什麼都不怕!因為台灣沒死刑了.因為恐龍會保護他們.
被撞死的家屬呢..台灣法律是保障壞人的..所以好人只剩下被殺.不然就自殺.
除了讓民主進步"擋"倒.不然就是台灣倒.
台灣司法改革.改到現在沒看到一個屁..反倒是追殺敵人弄出個東廠快速如神
作者: george863408    時間: 2018-10-13 07:35 AM

法律是保護壞人的,看看肇事者之前的前科就知道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8-10-13 07:54 AM

到法院繳些錢,法官收到了錢就放人。
司法改革後,誰相信台灣法律能保護善良?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18-10-13 08:10 AM

法律是保障活人不保障死人 活著才有人權 死了就沒人權了
作者: 0929492641    時間: 2018-10-13 08:56 AM

這比酒駕還要可惡! 重點是做了錯事還一副囂張樣! 才21歲就前科累累,個人建議判死刑!  整個砍掉重練!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8-10-13 09:5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8-10-13 01:09 PM

欸~三條人命欸~請問怎麼算?這是用金錢限制可以抵消的嗎?
作者: cqc66    時間: 2018-10-13 02:27 PM

倆個人害死三條人命才25萬就交保.幹XD台灣有錢人真的是受保護的
作者: kazjwxkazjwx    時間: 2018-10-13 02:44 PM

不是說有什麼盟的要去找他,怎麼還沒出手~~
作者: ma990    時間: 2018-10-13 04:54 PM

沒有駕照還可以租車????????
現在是有錢就可以租車是不是

這種小孩,家庭都是有問題的
所以長大腦子進水沒救了

這個事情告訴我們,不會教育小孩就不要生



作者: lepnz1020    時間: 2018-10-13 06:47 PM

"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依殺人罪將2人聲押禁見,晚間10時左右諭知黃男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男則15萬交保也是限制住居。"
兩件垃圾合計25萬交保,三條人命平均一條8萬餘元,真TMD不值錢
雖是殺人罪移送,依照侏儸紀的邏輯,到最後會是"尚有教化可能"而輕輕放下
作者: pondponpond    時間: 2018-10-13 07:04 PM

本帖最後由 pondponpond 於 2018-10-13 07:04 PM 編輯

    政府還蠻沒用的,早說過要嚴懲重罰,

    卻聽之讓之,你讓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死在別人肇事的酒駕事件中看看,

    一個月內馬上修法修好


作者: bwgtm2002    時間: 2018-10-13 07:2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8-10-13 07:31 PM

太棒了,這就是台灣的司法,跟之前的成大砍人完全不能比,根本就是在鼓勵開車殺人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8-10-13 08:17 PM

要是這些小屁孩撞死的是那些政府官員, 下場應該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作者: mnbv8888    時間: 2018-10-13 09:41 PM

台灣的法律對這些垃圾似乎都太輕了,垃圾應該送去回收才是。
作者: kuf    時間: 2018-10-13 10:37 PM

這樣還不算蓄意殺人,說個笑話,台灣有司法???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10-14 01:45 AM

真是笑死我了~這樣都可以交保耶~太棒棒了!!
作者: H198675    時間: 2018-10-14 03:20 PM

3條人命25萬,一條命才值8萬多
現在的人命賤到不如一張股票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8-10-14 04:13 PM

沒有判死也要關4-50年在讓他出來
作者: xiaoziyu    時間: 2018-10-14 04:5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louwen    時間: 2018-10-14 05:09 PM

被撞死的人真可憐,為何如此危險的人不重判呢?無照還競車,這是什麼社會?
作者: vincent90137    時間: 2018-10-14 06:09 PM

怎麼還能交保... 這種人實在是  政府也是的這種罪刑還讓他回家?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8-10-14 07:55 PM

以後殺人就用這方法,不用坐牢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8-10-14 08:15 PM

沒什麼事吧,就是上法院的時候要裝一下道個歉就過關了,被撞死的反正不是法官或權貴。
作者: songyu106    時間: 2018-10-14 08:23 PM

限制住居太便宜了吧,如果不想判死我有的提議,讓他們這些犯罪者扁為奴隸二十年還債吧.
作者: f8680048    時間: 2018-10-14 08:35 PM

奉公守法也很苦 希望她們有所警惕
作者: ah112233    時間: 2018-10-14 11:00 PM

所以說鄭捷真的是白死了
之後要殺人去租一台車就行啦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8-10-15 07:11 AM

沒把自己撞死真的是很可惜
算了 留著好好贖罪吧
以死來贖罪
作者: irwinyukevin    時間: 2018-10-15 07:13 AM

只能說司法真的需要改革,刑法不夠重,沒有死刑,做不到應該要有的震懾宵小的效果. 保釋的條件也令人髮指,撞死3人了,20萬保釋出獄,這判的真的是太輕了.希望受害家屬聯合起來再上訴,告死他們!!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10-15 07:25 AM

這不是第一次了,結果25萬交保是怎麼回事,之前開車跟人逼車打架鬧事也都輕判,雖然車禍不是他本意,但是車廠老闆提醒你的時候怎不聽,明知車有問題還上路狂飆,這根本是故意致死不是過失致死。
作者: joe16811    時間: 2018-10-15 07:29 AM

撞死3個人可以交保 這他媽的爛法律 難怪根本沒人怕
作者: ash1115    時間: 2018-10-15 07:42 AM

死刑加一,三條人命死一次都不夠!!留在社會也是危害人間!!
作者: avon3226    時間: 2018-10-15 07:43 AM

死了三個人還可以交保?也是醉了
作者: bluceliaw    時間: 2018-10-15 07:52 AM

一直在保護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反正死了,死人是沒人權的

這就是那些偽善團體的想法,是非對錯在目前的社會環境中看不到

某黨認同的公平正義才是公平正義啊
作者: 無名小子    時間: 2018-10-15 08:13 AM

這廢物真的不死也沒用了
不過這種人早晚會橫屍街頭
因為已經越線越太多了黑白兩道都嫌
因為冒用名號到處鬧事
有些小角頭是不太會去騷擾百姓的只有那些小流氓才會
以前無間道和古惑仔說的話沒錯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十個古惑仔 九個睡街頭
作者: bibbylai    時間: 2018-10-15 08:30 AM

真的看了就很火的 你自已想去死別人又不想死 幹馬害別人死呀
作者: godofmadness    時間: 2018-10-15 08:56 AM

they should be sentence to death
作者: s5618    時間: 2018-10-15 09:28 AM

台灣的法律沒救了
這樣也可以交保
開車撞死重機的
也可以交保
離譜
作者: shuog    時間: 2018-10-15 09:51 AM

這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嗎???台灣教育真的出現問題了!!!
作者: wange88    時間: 2018-10-15 10:33 AM

十次車禍九次快.這次嘗到苦果吧
作者: pondponpond    時間: 2018-10-15 05:46 PM


    不會教小孩就別生了,

    生了也是白生


作者: jkl825    時間: 2018-10-15 06:08 PM

不要搞髒了屁孩2個字.....比屁孩還不如啊~~~~
作者: qwerasd888    時間: 2018-10-15 06:10 PM

這樣在大馬路上狂飆
置他人生死於度外
這不教蓄意殺人, 哪種才叫蓄意殺人???
作者: shan811204    時間: 2018-10-15 06:14 PM

25萬是三小啦
250我都嫌太少
作者: rodrigotu    時間: 2018-10-15 06:38 PM

法律制裁也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一個人如果沒有良心
再多再重的刑罰也管不住
作者: sosopili    時間: 2018-10-15 08:46 PM

世道黑暗,社會失序,
看來台灣交通的法規真的很鬆,
台灣的治安真的很差!
連自己是黑道都可以直接跟警察嗆出來,
代表政府對於現在黑道的打壓力道根本不夠,
難道還要在等下一個殺警案?
作者: 天地零式    時間: 2018-10-15 10:04 PM

判死刑 父母必須賠償受害者, 什麼樣的父母生養出這種害人精 ?
作者: 小風少    時間: 2018-10-15 10:54 PM

這個真的太扯
慘的是被撞死的人
根本求償無門...
作者: 淹龍    時間: 2018-10-16 01:28 AM

真xx的高智商法官,理由百百種,社會出這麼多亂象,
你們法官第一個功不可沒!
快抓去斃一弊,別再浪費世界的糧食了!
台灣已經被汙到窮爆了,沒錢在養你們這些該死的死刑犯了!

作者: damontriple666    時間: 2018-10-16 05:38 AM

真心想說還有沒有天理 屁孩找死還讓別人替他們去死 這已經算是變相的意圖謀殺了吧
作者: gac002    時間: 2018-10-16 07:26 AM

想也知道是大陸肉便器和大老闆在台灣生下來的雜種...如此低智商

作者: iuuu    時間: 2018-10-16 07:31 AM

尬車飆速害3死開車撞死撞死3人
這樣也可以交保
離譜
20萬保釋出獄,
作者: ping0229    時間: 2018-10-16 10:00 AM

走在路上要眼觀四面耳聽八方,不然隨時都有這自以為是拓海的,結果是填海的
作者: yuyu370618    時間: 2018-10-16 02:00 PM

有需要講成這樣嗎其實哪一個黨都一樣 自己顧好自己才是最重要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10-16 02:25 PM

這種不是應該關到死嗎?還可以放出來喔,最低也是過失殺人吧,都害死三位無辜人士了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10-16 02:29 PM

公共危險罪........這三人真的很無辜

司法真的保護壞人嗎
作者: pondponpond    時間: 2018-10-16 02:32 PM

本帖最後由 pondponpond 於 2018-10-16 02:33 PM 編輯

    媽的!陰我積分!

    什麼鬼!原來有的討論不能隨便打開


作者: kalpa2004    時間: 2018-10-16 02:33 PM

無照駕駛飆車撞死三人交保就可以嘍?
簡直是狗屎
作者: hunter00101    時間: 2018-10-16 03:13 PM

台灣的法律怎麼了?三條人命啊!!!
作者: killhans    時間: 2018-10-16 06:53 PM

這種垃圾可以交保?怎麼不找個空地競速互撞比較快?在外面害人
作者: kissvonne    時間: 2018-10-16 07:38 PM

有錢就敢亂做事,也不想想後果什麼事
作者: gotw99    時間: 2018-10-16 09:54 PM

只要有錢就可以交保哦,就算飆車撞死人,只要有錢就可以沒事,而且才25萬就可以交保,真是太佛心了,以後大概會演變成,有錢人想飆車就來台灣,台灣可以變成飆車觀光哦,好猛哦
作者: M9D    時間: 2018-10-16 09:55 PM

撞死人還可以交保
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用的
作者: nokia0329_123    時間: 2018-10-16 10:00 PM

總覺的司法在這樣繼續爛下去的話!!會不會哪天有人會出來替天行道!
作者: koi114    時間: 2018-10-16 10:44 PM

整件事揪出一堆問題,真的很誇張
還有大大,照片太多了,會害人扣積分的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10-16 11:48 PM

屁孩是不分顏色的~恐龍也是沒有分顏色的~
作者: 神乂幻影    時間: 2018-10-16 11:51 PM

這真的很扯
車流量那麼大還競速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8-10-17 01:34 AM

小屁孩撞死人
無關緊要還能交保
跩的要命真是欠扁
被撞死的真是不值
作者: tsychang    時間: 2018-10-17 06:11 AM

台灣人命不值錢, 一條生命才值台幣 5萬元就可交保.
台灣司法己死矣 ......
作者: owen455    時間: 2018-10-17 06:29 AM

沒有馬上進去關嗎....
太恐怖了吧 這樣都能交保
台灣果然有錢人的犯罪天堂
作者: 喬胖    時間: 2018-10-17 06:40 AM

乾脆酒駕還有這種惡意競速撞死人的我送他們去旅遊好了去那你們知道嗎去新加坡看鞭刑看完換他們被打跟新加坡合作鞭刑之旅
作者: windfysp    時間: 2018-10-17 07:17 AM

台灣真的是犯罪的天堂,幾乎沒死刑了
作者: ccassde    時間: 2018-10-17 10:06 AM

honaka 發表於 2018-10-13 04:39 AM
目前在台灣,最吃虧的永遠是被害者和守法者
無奈政府官員只忙著鬥爭內耗
有錢有勢的還會被關注

對啊,很多判決並不是恐龍法官的問題,不是證據不足只能判無罪不然就是法條實在是不合時代了。
作者: avbill    時間: 2018-10-17 10:20 AM

一審重判
二審輕判
三審無罪回家
好像很多都這樣
作者: wangsi737    時間: 2018-10-17 01:00 PM

我看都是靠父母的 不然怎麼會這樣幹 然後交保處理 真是可惡啊
作者: herbwu    時間: 2018-10-17 03:43 PM

這個很明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
而且感覺沒有教化的可能
越關只會越大尾而已...
作者: wayne2298    時間: 2018-10-17 04:40 PM

這個普通人家的小孩可玩不來, 必須是官二代或是富二代才能一通電話打給權力人士關説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18-10-17 04:47 PM

這麼多恐龍案件,台灣的法官還真的需要大換血了,就是因為法判不嚴格,整個社會都不重視法律,弱者得不到應有的權利保障,富者視犯罪行為如刺激游戲
作者: n79241112    時間: 2018-10-18 10:33 PM

為什麼 要害無辜的生命呢
自己不要命可以去找沒人的地方啊
作者: gskt    時間: 2018-10-18 10:57 PM

都把人弄死了還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為什麼不是他死啊
作者: nickyen202002    時間: 2018-10-18 11:39 PM

台灣法律只有給壞人機會沒有給好人機會
作者: raruhaha    時間: 2018-10-19 12:20 AM

在台灣殺人個把人都不算什麼大事了,不過就是教化個幾年就可以出來繼續橫行街頭。
作者: 71123    時間: 2018-10-19 04:24 AM

二十五萬買三條人命...
人命真是廉價...
難怪台灣被稱亞太犯罪中心...

作者: sodue1027    時間: 2018-10-19 09:48 AM

限在倒底是收押中還是交保了阿?
個人真的覺得25收押沒甚麼意義,那麼點錢能幹嘛,
不如快點放他出來








這樣比較好處理!!
作者: a22738114    時間: 2018-10-19 09:51 AM

台灣法律真的就是腐敗,再不改一下台灣的法律政治,台灣遲早完蛋,愛台灣的台灣人留言哀.....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8-10-19 09:53 AM

在台灣人命很不值錢,被這種人用這種方式害死,還得不到相對的加害者的處罰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8-10-19 02:42 PM

死刑+1
明知車多人多還如此
用別人的命來改過嗎
別人命都不是命
作者: sbenqq    時間: 2018-10-21 03:58 PM

這種人沒有需要讓他檢討的必要了吧,該賠多少給死者家屬快賠一賠,不然要脫產了
作者: opjock2000    時間: 2018-10-21 05:14 PM

要這樣亂開車麻煩去遊樂園開就好了
不要出來禍害世人
作者: j90181224    時間: 2018-10-22 12:04 AM

估計關個幾年  又要出來了 哭哭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17.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