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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貪扁除罪、全黨沉淪 民進黨再探下限] [聯合報] [2022-05-30] [打印本頁]

作者: w12168    時間: 2022-5-30 09:13 PM     標題: [貪扁除罪、全黨沉淪 民進黨再探下限] [聯合報] [2022-05-30]

本帖最後由 w12168 於 2022-5-30 09:44 PM 編輯







立法院會今天處理幫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除罪的會計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以強勢過半表決通過。在疫情高峰未退、愈來愈多孩子走了之時,民進黨依舊不管不顧、堅持挺貪扁,讓飽受疫情困擾的台灣人民情何以堪!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特別費都是歷史共業,也都是轉型正義的一環,並指「陳水扁再也不是任何政治提款機!」這或許代表著挺扁者的集體思維,卻是對台灣人民智慧的最大侮辱。

最為關鍵的就是,民進黨提案立委一再強調此次修法「並非為扁個人解套」,但事實上,從中華民國開國至今,也只有陳水扁因為A國務機要費被判刑,無論是前總統李登輝、馬英九或現任總統蔡英文,均未曾蒐羅私人發票去詐領國務機要費。強行將國務機要費入法,卻只有扁一人得利,不是為扁又是為誰?


何況,李登輝生前早就回應,「我們家養狗以前也養很多,也沒用國務機要費」,都是侍衛吃剩的食物拿給狗吃,也養好幾隻羊,是吃草地的草,「沒做這些代誌」。硬把只有幾任總統能動用、卻只有扁出包的國務機要費冠以歷史共業,真不怕阿輝伯夜半托夢?


民進黨試圖混淆國務機要費、特別費及機密費,事實上三者有別,如何混為一談。例如特別費每年至多不過一兩百萬元,豈能與數千萬元的國務機要費等同而論?且在扁總統任內還鑑於機密外交帳戶爭議過大,為清楚帳目特別制定「總統府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將國務機要費從嚴限制為要用領據及收據實報實銷,又那裡可視為一半不用單據核銷的特別費。


民進黨另試圖以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來解套,殊不知馬英九的特別費案係經三審無罪定讞,反觀扁國務機要費案仍在法院審理,扁四月時所提出的用途與去處更待司法檢驗,民進黨卻迫不及待強行以國會多數強壓司法幫扁除罪,更嚴重破壞民主國家權力分立。


既然蔡英文能兩度當選總統、民進黨更已全面執政,足以說明扁早非藍營的政治提款機;反而是,如今民進黨嚴重與社會人心脫節、動輒濫用國會多數,種種啃食老本、不斷秀下限的敗家作為,真要崩盤又何勞他人提款?






陳水扁的太太吳淑珍到處找人幫搜集發票,然後拿來報銷國務機要費把錢放進自己口袋,這不是貪污什麼是貪污,陳幸妤說民進黨誰沒拿過他爸的錢,所以現在民進黨人開始回報陳水扁了嗎?民進黨的墮落之快令人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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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LB2VMh_TsDk&t=43s





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有罪的案子:


一、龍潭案:辜成允行賄4億元,扁珍收賄3億元,其他共犯收賄1億元,國庫用百億元購買龍潭工業用地,至今仍有山坡地不符建廠規格閒置無法使用。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11年、罰金1.5億元。(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20年罰金1.5億元;珍20年罰金1.5億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12年罰金1.5億元;珍12年罰金1.5億元。
二、陳敏薰案:陳敏薰行賄吳淑珍1千萬元,想要取得大華證券董事長,最後因林全、辜仲瑩等人拒絕配合,以台北101董座交差。
三審判決定讞:99.11.11.陳水扁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8年罰金5百萬元;珍8年罰金5百萬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8年罰金5百萬元;珍8年罰金5百萬元,洗錢部份7個月。
三、南港案:力拓公司郭銓慶行賄吳淑珍9181萬(美金273.55萬元),取得評選委員名單再加以行賄,獲得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35億9313.5萬元標案。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吳淑珍有期徒刑9年、罰金2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珍18年罰金9千5百萬元。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珍16年罰金3千萬元。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珍9年罰金2千萬元。
四、龍潭案洗錢部份:扁家取得辜成允3億元賄款,透過人頭帳戶洗錢至海外。
三審判決定讞:101.07.26.陳水扁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年、罰金3百萬元。(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未判刑。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未判刑。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扁2年罰金3百萬元;珍2年罰金3百萬元。
五、元大併復華案:元大馬家行賄2億元,扁珍幫忙除去辜家競爭,元大取得復華金經營權。復華金股本31億元,公股從兩席董事到最後一席都沒有。
三審判決定讞:101.12.20.陳水扁有期徒刑10年、罰金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罰金8千萬元。(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一審:99.11.05.判決(98年矚金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周占春)扁無罪、珍無罪。
二審:100.10.13.判決(99年矚上重訴字第77號、審判長:張傳栗)扁10年罰金1億元;珍10年罰金1億元。
六、教唆偽證罪案:吳淑珍教唆子、女、女婿作偽證,將國務費私用發票說是公務支出。
三審判決定讞:100.08.17.吳淑珍有期徒刑9個月。(100年台上字第4520號、審判長:洪文章)
一審:98.09.01.判決(98年訴字第1272號、審判長:陳興邦)珍1年。
二審:99.02.03.判決(98矚上訴字第11號、審判長:蔡永昌)珍9個月。
以上案件合併執行刑期:陳水扁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5千萬元;吳淑珍有期徒刑20年、併科罰金2億元。所有貪污金額6億181萬元沒收。
陳水扁、吳淑珍三審定讞判無罪的案子:
一、辜仲諒案:辜仲諒93年總統大選給予陳水扁2億元,立委選舉給予5500萬元,判定為政治獻金,三審定讞無罪。(如果比照國泰、元大案,中信金在總統大選時幹掉陳敏薰取得開發金控股權,可能就不會無罪定讞,可惜98年社會民粹胡鬧鬼扯,逼特偵組提早起訴,未把2億元與開發金控股權之爭結合,讓扁家全身而退。)
二、機密外交案:陳水扁任內15次外交出訪,每次零用金先扣3萬美元自留,其餘7萬美元才交由馬永成、林德訓支付相關費用,因領據部分領取視同核銷,所以三審定讞無罪。
陳水扁、吳淑珍目前仍在審的案子:
一、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任內國務機要費以私用發票、假發票、假犒賞清冊、公費私用貪污1億742萬元之款項。目前為更二審審理中(101年矚上重更(二)字第2號、審判長:蔡新毅,原受命法官調派,105年轉審判長陳世宗、受命法官黃斯偉及陪席法官孫惠琳續辦)
一審:98.09.11.判決(97年金矚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蔡守訓)扁無期徒刑、珍無期徒刑。
二審:99.06.11.判決(98年矚上重訴字第60號、審判長:鄧振球)扁20年、珍20年。
最高法院:99.11.11.發回更審。(99年台上字第7078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0.08.26.判決(99年矚上重更(一)字第3號、審判長:沈宜生)扁無罪;珍無罪。
最高法院:101.07.26.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3895號、審判長:賴忠星)
二、國泰併世華案:國泰蔡宏圖分四年交4億元,陳水扁逼富邦蔡家退出世華購併案,最後國泰與世華兩家董座私底下討論即取得購併案,監察院調查國泰集團獲利200億元,世華銀行股本377億元。目前更一審審理中(102年矚上重更(一)字第1號、受命法官:曾德水)
一審:99.11.05.判決(98年矚金重訴字第1號、審判長:周占春)扁無罪、珍無罪。
二審:100.10.13.判決(99年矚上重訴字第77號、審判長:張傳栗)扁10年罰金1.5億元。
最高法院:101.12.20.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6482號、審判長:陳世雄)
更一審:(102年矚上重更(一)字第1號、受命法官:曾德水)
庭期:106.07.07.
三、教唆偽證罪案: 陳水扁教唆馬永成、林德訓於國務機要費偵查時做不實偽證。目前發回更一審審理中。
一審:100.07.29.判決(99年訴字第257號、審判長:李英豪)扁2個月。
二審:101.08.17.判決(100年矚上訴字第2號、審判長:葉騰瑞)扁無罪。
最高法院:101.12.13.發回更審。(101年台上字第6359號、審判長:謝俊雄)
更一審:101年度矚上更一字第3號,原受命法官林銓正退休,106年6月5日重新抽籤,由催玲琦任受命法官,審判長:蔡聰明、陪席法官:郭豫珍。
四、侵占公文罪案:陳水扁97年卸任後,將17,375件公文及機密公文帶出總統府,未歸檔或銷毀。目前在台北地院一審審理中。(101年矚訴字第2號、受命法官:葉藍鸚)
五、洗錢案:國務機要費、國泰併世華等案之洗錢罪。與國務機要費案及國泰併世華案同步發回更審。
六、洗錢案:被追訴陳敏薰行賄1000萬元案的洗錢罪部分。於台北地院一審審理中。(104年度訴字第123號、審判長:柯姿佐)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22-5-30 10:13 PM

民進黨兌現了救阿扁吸收綠綠票
作者: arrow12    時間: 2022-5-30 11:03 PM

之前國民黨特別費除罪現在換民進黨國務機要費除罪,請問我們是貪腐之國嗎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5-30 11:29 PM

看看哪個沒拿過錢的 一堆人都在護航阿  哀
作者: xbigbobx    時間: 2022-5-30 11:46 PM

塔綠斑怎麼會有下線, 早就"綠"出於藍了!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2-5-31 12:48 AM



你家疫情死人是你家的事

趁現在~~ 都沒人關注

救阿扁最重要惹~




作者: zogol    時間: 2022-5-31 09:27 AM

趁著疫情聚焦時,趕快幫漏尿抖手除罪,不然翻出來誰有拿錢,大家同歸於盡ZZZ
作者: sunkidin2002    時間: 2022-5-31 09:41 AM

國民黨應該要開心慶祝才是,這樣子離執政不遠了
作者: 4457ab    時間: 2022-5-31 10:04 AM

呵呵,真是斯巴拉希
真的是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不光是詐騙跟殺人天堂,現在再升級成貪腐之國
乾脆下一步把刑法廢掉算了,接著再槍枝合法化,順便發放殺人執照
台灣真是"自由"的國度啊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2-5-31 10:24 AM

看來是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 所以廢除掉就不怕了 反正有拿過錢的以後通通都沒事了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2-5-31 11:14 AM

陳水扁從來就不是政治提款機!
而是陳水扁把人民、國家當成提款機!
呵呵~~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2-5-31 11:41 AM

國務機要費等等除罪化,對藍綠政治人物來說都是好消息呀!
作者: sunso    時間: 2022-5-31 12:14 PM

林北等了16年了!終於可以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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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這張照片嘲諷度100%

作者: aaaa5230    時間: 2022-5-31 01:01 PM

個人認為,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都不應該除罪
但是特別費牽扯太多人,會造成司法資源壅塞
除罪算是迫不得已

特別費除罪,塔綠班帶風向是為了馬英九
是標準的謊言,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在2008年4月24日三審無罪定讞
2011年5月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特別費除罪)

就金額來說,國務機要費金額過大
台北市市長年薪294萬特別費一年240萬
總統年薪640萬國務機要費一年3500-5000萬
就人數而言,首長特別費潛在涉案人數約數千人
司法資源將無法負荷
而國務機要費案,頂多4年才1個
司法處理起來很輕鬆

民進黨執政
國務機要費除罪,甚至特赦陳水扁都很有可能
如果下次大選,有人願意喊出關陳水扁夫婦
嚴厲追究蔡英文8年亂政各個違法官員
我一定投他
作者: yeu6393    時間: 2022-5-31 01:43 PM

Cancer555 發表於 2022-5-31 10:24 AM
看來是誰沒拿過我爸爸的錢 所以廢除掉就不怕了 反正有拿過錢的以後通通都沒事了  ...

不敢明目張膽、特射陳水扁、所以先搞除罪、怎不直接講明、貪污除罪化!

馬英九:幹拎老師勒、為什麼我就得要、經過三審定讞、才能還我清白無罪?

請民進黨先跟、馬英九道歉、厚、又時空背景不同、正反話都狗在講、刑罪回龜了沒?
作者: add0956    時間: 2022-5-31 02:27 PM

所以,我現在只要總統投A政黨,立委就是B政黨
作者: 涼風吹來想睡覺    時間: 2022-5-31 02:33 PM

笑死人的修正案~
超好奇那些綠腦法學院教授會怎麼出來圓法不溯及既往原則跟刑法第二條第一項

作者: 風間涼    時間: 2022-5-31 03:32 PM

焦屍一例..膠糖格格..舔聖潔..有機會看泥仨鬥牛嗎

老虎..勞屬..傻傻分不清楚..無縫..糖俸..歡迎光臨買PHONE
作者: w12168    時間: 2022-5-31 03:35 PM

aaaa5230 發表於 2022-5-31 01:01 PM
個人認為,特別費跟國務機要費都不應該除罪
但是特別費牽扯太多人,會造成司法資源壅塞
除罪算是迫不得已

分析精闢,民進黨實在真敢.
作者: aaa89060    時間: 2022-5-31 04:16 PM

就像她女兒說的依樣 有誰沒拿過他的錢 當然要除罪才好交代阿
作者: jgc1501    時間: 2022-5-31 05:05 PM

有了權力之後
就開始朝向專權的道路前進
沒有是非,沒有對錯,只有顏色
作者: bbs0616    時間: 2022-5-31 05:55 PM

別再裝模作樣合理化了!!!

自己都歷史共業還強勢立院通過,而換作對手則是貪汙舞弊

兼浪費公帑,所謂的違法亂紀就是毀在這些人手上..

作者: a02315    時間: 2022-5-31 06:03 PM

這是為了讓總統下台後不會被清算的政策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22-5-31 07:01 PM

為了阿扁一家人,民進黨全力動員為貪污漂白,沒辦法,就像陳家人講民進黨裡面誰沒拿過阿扁的錢.
作者: 765915467    時間: 2022-5-31 07:42 PM

支持這項法案的立委們 該不會是當年有......
作者: kyoandgto    時間: 2022-5-31 07:50 PM

可笑至極! 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立委也能當到無法分辨是非對錯..
看看那個實例的案子,阿扁 牽扯如此多案件
有實質的去服刑完嗎? 服刑沒有多久就法外就醫?
現在能走能說? 台灣的法律真的可笑..
作者: bvnnbvnn    時間: 2022-5-31 10:13 PM

挖靠 蔡英文你要不要直接把總統貪汙除罪比較快
作者: haruc    時間: 2022-5-31 10:22 PM

看清楚阿~誰投贊成票就是拿過阿扁家好處. 下次讓他落選.
作者: bomppp    時間: 2022-5-31 10:40 PM

花的不是自己錢   愛怎用就怎用  .................   這樣能不成是圖利未來官員合法濫用預算嗎 ?
作者: 原賜    時間: 2022-6-1 12:00 AM

反正改天又要增修條文總統的任期,國民黨時期一樣所以說台灣要回到一黨執政黨的時代,而那個正黨叫作台灣民主進步黨(簡稱;民進黨)不管那一個政黨或者人一樣拿到政權誰想要放手阿。
作者: volume2    時間: 2022-6-1 12:54 AM

本帖最後由 volume2 於 2022-6-1 12:55 AM 編輯

誰最喜歡趁火打劫了(土匪 流氓 地痞 民xx)

沒人會注意太久

反正被罵再轉移焦點 亂帶風向就好

台灣人醒醒吧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2-6-1 01:00 AM

大家都有拿 屁股都不乾淨

合法貪污 宗痛林涼老穆卡好 !!!
作者: boogiepopa    時間: 2022-6-1 08:23 AM

  阿扁沒差吧,保外就醫是進醫院跟回監獄,沒有其它選項,他現在都已經實質潛逃了,這些相關人員核准的、無視不作為的,該法辦的至少也有兩位數以上吧,最少也是個瀆職罪,但...誰又在乎呢?
作者: M-L9    時間: 2022-6-1 08:55 AM

本帖最後由 M-L9 於 2022-6-1 09:03 AM 編輯

塔綠班這些民意代表....蛆在做,天都在看,扣除那些叫不醒的人,大家也都在看~
從疫情爆發以來...口罩、疫苗篩劑採購的重重困難!
振興紓困期間利益輸送做了多少手....8400e的運用
病毒破口說....限制言論新聞自由...
再加上這筆除罪化...


這些綠膿綠蛆廁疫1450們....會有報應的!


作者: alix9588    時間: 2022-6-1 09:03 AM

反正817沒甚麼腦容量,也不在意這些!上面貪飽飽的,自己喝西北風,或者像1450綠處,寧可領乾微薄薪水.....真是沒品+沒德+無恥....
作者: bvnnbvnn    時間: 2022-6-1 02:14 PM

直接除罪?!
現在蔡EE是不是可以直接把錢放口袋還無罪了?
作者: alcuna    時間: 2022-6-1 05:42 PM

應該已經知道下次大選就要集體下台
當然要趕快趕進度修法
作者: heartmap    時間: 2022-6-1 07:53 PM

是替阿扁解套??還是為自己將來解套??
值得深思
作者: bibby27    時間: 2022-6-1 09:29 PM

真的有夠扯...
是鼓勵大家貪汙嗎??
阿不對......是只有原諒色可以才對
不然快去跟馬英九道歉啊??
無恥至極
作者: mingru1982    時間: 2022-6-2 12:22 AM

總統不敢扛...找幾十個人一起分擔責任吧
作者: qwaszx0909    時間: 2022-6-2 07:52 AM

就會跟國民黨比爛
民進黨你自己是好到哪去
沒聽到前第一千金說的嗎
你們誰敢說沒拿過阿扁的錢
作者: kewos2001    時間: 2022-6-2 09:07 AM

民進黨本來就是貪汙及詐騙的集合體。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2-6-2 09:36 AM

執政前一直說別人壞 該被換掉 自己會清廉不貪 結果執政後自己卻走上以前自己所不恥的道路 還打死不肯認錯 這些人難道不算是更惡毒嗎?(原來所謂愛台灣是讓台灣更墮落的愛法)
作者: 蚵仔煎再加蛋    時間: 2022-6-2 03:42 PM

看到這件事

我個人蠻好奇

身為當年 倒扁總指揮 的施明德先生,  怎麼看待這件事

他當年敢倒扁家政權 ,  現在還有勇氣 敢倒蔡氏政權嗎?

裝聾作啞 好好的安渡餘生

應該才是明智的選擇吧


作者: z9600x    時間: 2022-6-2 03:59 PM

真的是把人民當提款機
就問除罪化 就代表沒責任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真的是還可以再秀下限 爛黨
這筆費用真的有任何監督嗎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2-6-2 04:45 PM

民進黨可是有人數的優勢啊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22-6-2 05:46 PM

看法:恭喜,賀~不用特赦,就能無罪~
不知道,這樣子,能不能要國家賠償=>海角七億來推算,搞不好可討回14億5千萬~
(利息都算進去了)

果然會在,最混亂的時刻,通過最黑暗的法.
新聞只有草草說一下就收了.
控制的很厲害.
還能說台灣新聞自由,亞洲第一...哈哈哈哈...

這裡認為:其實也好,這樣以後總統阿皇上阿.
就算拿出10億送自己人,也能大膽的贈與功臣.

封官洗錢太麻煩,
今朝銀子直接送.
掏空合法忠誠孤,
伊灣終成黃金枯.

僅看法,死老百姓買房子只會貴,皇親國戚沒這問題~
作者: plaer    時間: 2022-6-2 06:11 PM

大部分都收過錢了,拿錢辦事很正常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22-6-2 06:55 PM

趁現在兵荒馬亂,大家都在討論很多小孩走了的時後偷偷幫抖尿扁除罪,還可以偷吸一些選票
作者: wenshu    時間: 2022-6-6 08:36 AM

是因為不用留路給接下來要選總統的人了,所以可以這樣亂搞了嗎?教小朋友只要看顏色不要看對錯是嗎?這就是台灣期待的價值嗎?
作者: borgqueue    時間: 2022-6-6 05:19 PM

目前就是 海撈 錢 撈夠再說
其餘的不重要!!!
錢撈夠才是重點
作者: tsehwu    時間: 2022-6-6 07:01 PM

【阿扁難脫困2】扳倒扁家的關鍵證人是她 30年辛酸血淚曝光
鏡週刊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 鏡週刊
陳鎮慧是扁案的最重要證人,扁遭判20年定讞,陳鎮慧的供詞及配合是重要關鍵,扁家匯款海外、放在國泰世華保險室的8億元與國務機要費流向,陳鎮慧全都知情,特別是持有的2個隨身碟,更是全案最重要的關鍵證據,雖然陳鎮慧因擔任汙點證人而獲判免刑,但免刑還是有罪,她還是得被追繳1億餘元的不法所得,如今國務機要費除罪,陳鎮慧可獲免訴,才得以不被追繳這1億餘元。

陳鎮慧為扁家服務近20年,然後因扁案被纏住10餘年,人生中有30多年都與扁家有關,2008年9月4日她到特偵組應訊,被檢察官突破心防,離去時面對媒體追問,一度腿軟癱坐在地上哭泣;同年9月24日,她第4度到案後遭以有串證之虞收押禁見,成為扁案第一個被收押的被告,陳鎮慧是虔誠的教徒,聽老闆的話也不說假話,因此說出她搬錢到官邸給吳淑珍及國務機要費的作帳方式,並解密被查扣的隨身碟內的帳冊。

陳鎮慧對於元大金控馬家於2005年間透過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將2億元送到玉山官邸給扁珍,及扁家將存放在國泰世華銀行保險室的8億款項,及後續用6,000萬元買豪宅,剩餘7.4億元運至元大花園廣場的與其他企業給款過程有一定程度了解,她的供詞,成為扁家被定罪的重要證據,同年11月12日,扁才被收押。


陳致中(右)及黃睿靚(左)夫婦遭控涉及國務機要費洗錢,更二審7月15日宣判。
陳鎮慧自桃園新興工商畢業後,在機場免稅店短暫工作就至扁的華夏法律事務所任職,一路跟隨扁到總統府擔任出納,本刊調查,檢察官當年聲押陳鎮慧,除了為避免她與扁家串供,更重要的是讓她免於受威脅,陳水扁在法庭上,對於被陳鎮慧供出一切,扁不願替陳鎮慧作證,還說陳鎮慧與他有恩怨。

最後陳鎮慧認罪並供出一切,成為扁被定罪的重要關鍵,檢察官讚她是「悔過的勇者」,建請法院判她有罪但免刑,但免刑還是無法改變她與陳水扁是共犯的關係,她不必被關,依法卻仍要被追繳1億餘元不法所得。扁因病停審,珍因病請假,夫妻倆都不必出庭,但陳鎮慧與馬永成、林德訓等被告反而要一直出庭,至今還被限制出境,10餘年無法脫身。

陳鎮慧轉任汙點證人後行蹤成謎,工作一度不順,還曾當庭被陳水扁反控「因為彼此有恩怨才當汙點證人」,處境極為難堪,她曾說對扁很忠心,在扁擔任律師時就開始替他工作,全心全力記帳,後來國務機要費爆發,扁卻不願替她作證,讓她很痛心,陳鎮慧還因此淚灑法庭,後來在家人、教友及律師林達傑陪伴下才能走到現在。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2-6-6 09:19 PM

馬英九的大水庫跟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都是貪污的性質!
講歷史共業?明知不符支出科目,還要填發票裝飾......極其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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